温州市瓯海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全部类型浙江温州2024年10月14日
温州市瓯海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瓯海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04-01-40743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以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白象街道白象村,生命健康小镇范围内。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65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1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7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9709万元,其中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费用约31901万元。
2.2招标范围:温州市瓯海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从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各类专项设计、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
2.3计划工期:859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799日历天,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 。
2.4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
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资质或组成联合体: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①或②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级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若为注册建造师还须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项目负责人完成变更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中标公示阶段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属于在建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9.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9.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9.4其他要求:由分工为承担房建施工工作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资格预审阶段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资格预审阶段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2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具体定标办法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详见资格预审时间安排表,通过 CA 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申请人,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 CA 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 http:****
5.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申请人公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资格预审时间安排表,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麻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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