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中医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发布)
全部类型浙江金华2024年10月14日
项目概况
眼科医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眼科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眼科医疗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A、本项目不限,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B、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组成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对于联合体或分包协议合同份额占到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13:30
开标地点(网址):东阳市****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 articleId=OT79tYQoY9%2F%2Bb4%2B6J%2FBeFQ%3D%3D,https:**** articleId=OT79tYQoY9%2F%2Bb4%2B6J%2FBeFQ%3D%3D,https:**** articleId=OT79tYQoY9%2F%2Bb4%2B6J%2FBeFQ%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投诉网址:http:****。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6.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7.投 标 人 应 在 开 标 前 完 成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 ( 办 理 流 程 详 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12945.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 电 子 投 标 相 关 学 习 网 址 :https:****)。
9.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10.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市公安局:110、****
市检察院: ****
市 法 院:****
市公共资源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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