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民政局关于选取阿里地区日间照料中心试运行期间第三方协助服务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阿里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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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协助服务机构的公告
按照《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为推动地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日常运营,促进我地区养老服务不断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拟定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阿里地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第三方服务机构,从而推进地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实力意愿的相关机构及社会力量申报。
一、服务内容
一是为所辖区内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保健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文化娱乐、交通接送等养老服务。二是按照协助地区民政局委托服务期间进行运行成本测算。
二、试运行时间及经费
(一)拟定时间:2024年11月-2025年1月
(二)经费预算:30万元整。
(三)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试运行结束。
三、运行方式
(一)试运行期间受委托经营主体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日间照料中心运行具体工作,所需经费地区****
(二)具体运行要求,由委托主体和受委托方合同约定具体执行。
四、受委托经营主体要求
(一)受委托的社会组织、养老企业、机构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养老政策规定开展养老服务,自觉接受民政部门及相关行业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与民政局签订委托运营合同,积极维护日间照料中心资产及设施设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各项养老服务工作。
(二)受委托方选取相关辅助合作机构需要依法在市场监督、消防等职能监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或相关经营资质。
(三)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并通过相关年检,在资质存续期内有意愿的具有社会化养老服务资质的企业、机构或社会力量。
(四)在行业部门登记成立的、取得法人资格且有意愿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具备开展养老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委托主体
六、委托方式
局党组将比对选取机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签订试运行协助合同。
七、申报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基本情况、人员组成以及队伍建设等。
(四)近3年组织过类似工作的证明资料。
(五)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方案、服务计划。
八、报名材料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至****(二)报名材料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福利与社会救助科(阿里地区文化路15号),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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