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县城城市更新项目-烈山湖西路路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随州2024年10月12日
公告详情
随县县城城市****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12m路灯基础、15m投光灯基础、电缆沟槽、照
明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随县县城城市更新项目-烈山湖西路路灯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随县县城城市更新项目-
烈山湖西路路灯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
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有效的独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匹配的
履约能力;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
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至少连续2个月
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09时00分到****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获取
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采购项目报名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以电子格式发送至各供应商填写的
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5时0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随州市曾都区涢水街道办事处
四楼8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5时0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随州市****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随县****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随州市曾都区涢水街道办事处四楼
联 系 人: 王岚、周春玲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 姓 名 )在我单位任 职 务 , 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性 别 : 年 龄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
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授权委托代表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 发 日 期 : 年 月 日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 务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反面)
说明: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页。
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如有):第X包(没有填“无”)
供 应 商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 质 等 级
( 如 有 )
公 司 地 址
联 系 人 姓 名
联 系 人 电 话
联 系 人 邮 箱
说明:“联系人邮箱”用于接收采购文件以及有关变更、更正、澄
清、说明等。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
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建筑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所属的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5.根据附件工信部300号文如实填写,请勿提供虚假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