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厨房水电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南京2024年10月12日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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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点击登录查看厨房水电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点击登录查看厨房水电改造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
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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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登录查看厨房水电改造工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
度的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
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
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
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4)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00到**** 17:00
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本项目获取网址为:https:****?
id=907;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网址根据平台提示完成下载或获取招标(采
购)文件,本项目下载者无须办理CA锁、平台使用费500元。下载者应充分考虑信息检查、
资料上传、确认所需时间,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操作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查询获取状态可用注册手机号登录网址:
https:****。 (2)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
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00
递交方式:南京市中西结合医院孝陵卫179号9号楼4楼小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00
开标地点:南京市中西结合医院孝陵卫179号9号楼4楼小会议室
七、其他
1、开标时,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
身份证原件供采购人核查,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达开标现场的或到达现场
但是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采购人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造价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
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
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
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
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
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
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
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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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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