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道路两侧围挡建设及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南京2024年10月12日
公告详情
2024年道路两侧围挡建设及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4年道路两侧围挡建设及维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4年道路两侧围挡建设及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道路两侧围挡建设及维修项目: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
件);
(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加盖公章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00到**** 16:30
获取方式: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
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盘城街道工业大道8号综合执法大队办公楼旁附属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2024年道路两侧围挡建设及维修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
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道路两侧围挡建设及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及 高限价:57.513394万元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盘城街道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
件);
(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加盖公章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凤凰南路236号一楼(路胜物流旁)
方式: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盘城街道工业大道8号综合执法大队办公楼旁附属楼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盘城街道工业大道8号综合执法大队办公楼旁附属楼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3、集中勘察现场: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
通。
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包含
WORD版本响应文件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PDF扫描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
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
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
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
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
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
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
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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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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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京市****
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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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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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