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点击登录查看对点击登录查看遴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继续药械采购、进口和配送企业采购项目进行遴选议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预算:/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一家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继续药械采购、进口和配送企业基本要求》企业并签订合作协议。 四、按照《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经营企业应当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现代物流条件、配送覆盖面广、诚实守信,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内地设立的,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与所采购、储存和配送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备现代物流条件的保税仓库,仓库配备适合急需药品及医疗器械储存的专用库房(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5.具有符合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具有与我院实施实时电子数据交换和实现产品经营全过程可追溯管理的计算机信息平台和技术手段;具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电子监管的数据接口;具有急需药品及医疗器械进口、赋码、储存和配送等环节质量控制的数据管理系统,可实现经营全过程“一物一码”可追溯、可核查、可校验、且数据不可篡改; 6.配送网络能够覆盖到我院(提供承诺函); 7.具有进出口经营资质,经海关备案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8.在与我院签订采购协议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和海关进出口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9.经营企业应当从境外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其授权港澳经营机构采购急需港澳药品及医疗器械,保证产品与港澳上市使用的港澳药品及医疗器械一致(提供承诺函)。 五、成交中选的经营企业对售出的药品及医疗器械做如下承诺(对1-5点提供承诺函): 1.经营企业应当从境外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其授权港澳经营机构采购急需港澳药品及医疗器械,保证产品与港澳上市使用的港澳药品及医疗器械一致; 2.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包装污染、短少或质量异常的药品及医疗器械,应无条件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给医疗机构造成的一切损失; 3.药品及医疗器械如果效期不足6个月的,应征得医疗机构同意方可开票,送货,如果开票后两个月内药品及医疗器械出现滞销,按照议价环节跟厂家约定条款执行退换货。 4.销出药品及医疗器械应附加盖出库专用章的随货同行单,并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5.确保运输过程中的药品及医疗器械质量和责任。药品及医疗器械应包装牢固、标志清晰,且符合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以及相关的质量要求。整件包装内必须附药品及医疗器械合格证明;说明书中要求保温或冷藏的药品及医疗器械,在运输过程中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提供以下方案: 1.报价方案及优惠形式(格式自拟)。 2.服务具体方案(格式自拟)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至****16:00期间发送到****@163.com邮箱报名,报名材料提供 四、1.2.3.4.5.7点证明文件PDF格式扫描件,****16:00截止,截止时间后收到的邮箱文件作无效处理。 八、文件接收截止时间:****08:30。 (注:****08:00开始受理议价文件,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议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招采中心(惠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心脑血管病大楼(⑦号楼)四楼招采中心评标室) 十、开标、议价时间:****08:30。 十一、开标、议价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招采中心招标室(惠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心脑血管病大楼(⑦号楼)四楼招采中心评标室) 十二、项目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1、项目公示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即****至****)。 2、提出质疑的要求:参照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议价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质疑资料的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要求): (1)关于《点击登录查看XXX活动采购项目》的质疑函(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质疑资料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办法具体执行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十三、公告信息查询: http://www.hzdsrmyy.com/(点击登录查看) 十四、联系方式: 杨工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