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青吉工业园的危货停车场一年经营权
全部类型湖北荆州2024年10月10日
租赁底价: ¥ 2万元/年 | 挂牌时间:2024-9-30至 **** | |||||
项目编号:**** | 保证金:0.5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租 期:1年 | 业 主:点击登录查看 | |||||
出租申请与承诺 |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公司、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标的信息 | ||||||
项目名称 | 公安青吉工业园的危货停车场一年经营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9-30 | 挂牌截止时间 | ****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2万元/年 | |||
标的所在地 | 公安青吉工业园 | |||||
租期 | 1 | 免租期 | 无 | |||
首年租金(万元) | 2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2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2194.88 | 出租用途 | 仅限用于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停放相关业务 | |||
目前状态 | 闲置 | |||||
标的介绍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
评估基准日 | **** | |||||
租赁价格评估值(元) | 19,700.00 | |||||
批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9-30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人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业务的资质和行政许可,本停车场仅限用于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停放相关业务,须确保符合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和通过相关行政业务检查。 2.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承租保证金0.5万元到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为准),承租保证金不接受担保形式,不接受第三方代为支付。 3.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承租方应支的资产租赁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承租方须同意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收到承租方首年租金和承租方应付的资产租赁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本次出租标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2024)第184号]中的全部内容,不持异议。 6.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投资风险或民事、经济纠纷而向出租方或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招租挂牌价2万元/年,租赁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三个月内,若不再招租,按原租赁合同执行两年,无免租期。租金按年支付,不递增。 2、承租人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业务的资质和行政许可。 3、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对场地用途规划调整、移交风险等)对出租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前应自行到现场查看核实所出租标的的实际状况,充分做好调查,出租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承租方取得该资产承租权后,需按照出租方要求的用途使用,仅限用于开展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相关业务,须确保符合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和通过相关行政业务检查。 6、承租方平时所用水费、电费、网络、物业管理、环境卫生费等各种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结算,不得拖欠。 7、本次租赁委托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8、出租标的收取0.5万元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之日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由出租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退还承租方。 9、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此次出租的标的为位于公安县青吉工业园,租赁面积:2194.88㎡。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成立且具有危化品车辆停车场营运资质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标的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7**** 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荆州市****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