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第二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台安县第二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第三章货物需求技术参数预配置中第64项触控教学一体机参数★3、整机屏幕采用≥65英寸超高清LED 液晶显示屏,屏幕支持3840*2160分辨率,支持3840*2160p@60Hz显示。更正为★3、整机屏幕采用≥75英寸超高清LED 液晶显示屏,屏幕支持3840*2160分辨率,支持3840*2160p@60Hz显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 13:30 更正为 **** 13:30。
更正日期:**** 09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63.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则视为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 台安镇繁荣南街3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台安县****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