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年产29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淮安2024年09月30日
[0]年产29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年产29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年产29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期)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年产29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产29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 已由洪政务投备[2024]10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年产29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食品科技产业园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一期建设1#纤维模塑车间,车间占地面积约25.2亩,建筑面积约44976,最大单跨跨度32m,建筑高度约23.8m(具体以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8600万元 2.1.4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12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2)采购: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竣工图配合服务,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方案报批等,中标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行政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答疑、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等服务工作。 (2)采购:本项目建设需要的物资采购。 (3)施工:主要包括1#纤维模塑车间内主体建筑工程、结构工程(不包含室外配套工程及室内砌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设计、监理业绩为投资额或工程造价)30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业绩(监理业绩除外)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 2018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设计业绩为投资额或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或单项合同金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和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其他材料【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其他材料为下列材料之一:①中标通知书;②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③图纸审查合格证;④提供设计成果文件的业主证明材料】。以上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如果设计合同不能明示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业主单位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果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须提供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3)监理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3.3.3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 投标人近 1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投标人近 3 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5 年为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人应当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形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投标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中至少配备以下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者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3.7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资格审查、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至****;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5.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淮安市****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细如下:
7.评标方法 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要求如下: 7.1评标标准
7.2定标标准 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工程设计文件(设计深度)、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企业获得的奖项、投标报价作为定标因素。 (1)投标人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 (2)投标人获得的奖项。 (3)投标人对工程总承包的实施重点、难点分析;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 (4)投标人报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全面性。 备注:投标人获得的奖项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企业信誉”。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2)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7.3定标方法: 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数据局,电话:**** 10.联系方式 地址:淮安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刘辉 电 话:****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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