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其他组织证书或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有效合法的其他组织证书或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或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 2.2.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2.2.3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金额人民币4.5万元及以上的本次采购产品业绩。 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与发票应一一对应;如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订单扫描件。合同(订单)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订单)名称、服务内容、合同(订单)金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2.4资质: 无资质要求。 2.2.5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6是否接收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7应答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