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中小学食堂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盐城2024年09月30日
盐城市亭湖区中小学食堂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文件第219页“2.固定人员配备: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的,有1人得 1 分,最高得4分。(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全则不得分)”修改为2.固定人员配备:“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的,有1人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成立不满1年提供任意一个月的,材料不全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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