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重庆2024年09月30日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高级中学和秀山县公安局的所有建筑物屋顶。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实施地为高级中学和秀山县****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07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施工图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其中光伏组件的质保期为10年,逆变器的质保期为10年。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2.7 其他: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为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