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三期项目-庐江县乡村人才振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全部类型安徽合肥2024年09月30日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庐江县****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庐江县****”(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澄清公告: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变更为“3.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8万元”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重点、难点及合理化建议: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0<一般≤4.8分;4.8<良好<7.2分;7.2≤优秀≤9分,内容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变更为“重点、难点及合理化建议: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0<一般≤4.8分;4.8<良好<7.2分;7.2≤优秀≤8分,内容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不含报价)”中“(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我方派驻本标段的项目总监及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变更为“(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庐江顺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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