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清水系洪家场浦至长浦段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全部类型浙江台州2024年09月30日
金清水系洪家场浦至长浦段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清水系洪家场浦至长浦段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已 台州****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4132.6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3453.9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七条河旁侧生态湿地净化系统构建;构建流域循环体系;六条河底泥清淤、生态岸坡修复及水生植物恢复;六条河(鲍浦南侧)河道原位净化修复;六条河西侧、七条河两侧农田密集区域建设氮磷生态拦截沟渠 ,建设地点: 位于台州湾新区,东至七条河,西至六条河,北至洪家场浦,南至长浦河 。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施工总承包招标。1.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七条河旁侧生态湿地净化系统构建;构建流域循环体系;六条河底泥清淤、生态岸坡修复及水生植物恢复;六条河(鲍浦南侧)河道原位净化修复;六条河西侧、七条河两侧农田密集区域建设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等工程的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6个月)、验收、移交(含试运行结束后至移交发包人之前的运营代管)、保修等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 元 。
2.3施工总工期: 不超过200日历天(不含6个月的试运行时间)完成所有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不超过3个月,完成后试运行期为6个月,开始时间为所有工程施工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完工验收通过后(具体以招标人确认时间为准)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故不面向中小企业。)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均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单位拟派),□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1)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环境工程类或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如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条件证书中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应提供2024年7月、8月、9月中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http:****/ (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http:****/ (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
6.2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4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30 分至10 时00 分;地点:台州市****
7.联系方式
地 址:台州湾新区管委会2号楼 地 址:台州市****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 系 人: 李洪林
电 话:**** 电 话: ****
邮 箱: / 邮 箱: /
2024 年 0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