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
项目概况
仙桃市剅河镇小型农田水利补短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4-2024-02727
3.项目名称:仙桃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128.574413 万元
6.最高限价(如有):128.574413 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0:00 至12:00,下午12:01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
3.方式: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
4.售价:仙桃市****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00:00:0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14:30:00(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 14:30:00(北京时间)
2.地点:仙桃大道中段36号就业局北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的工本费、报名费)。
2.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仙桃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4.各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可点击仙桃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 cloudid=195)右侧“在线客服”中查看和咨询。
5.不同投标人在支付时必须使用独立的银行账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CA及服务费用,禁止使用同一账号进行支付。
6.不同投标人禁止在同一台电脑上制作投标文件,确保投标人之间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7.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禁止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的落款与公章必须一致。
8.评标系统需要检测并预警“电脑硬件一致”、“IP地址一致”,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9、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对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实行预付款制度,采购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预付款,且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6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 址:仙桃市和合国际小区一期东门旁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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