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吨袋卸车、上料项目招标
全部类型辽宁鞍山2024年09月29日
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吨袋卸车、上料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15:29:12
点击登录查看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
标书号:CAS-SC-****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截止时间:**** 13:30:00
报价截止时间:**** 09:30:00
咨询截止时间:**** 13:30:00
开标时间:**** 09:3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承包方安全资质和安全条件审查内容清单中1.4.5项
保证金:1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点击登录查看/********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吨袋卸车、上料项目 | 装卸搬运服务 | 3.000 | 月 | 承兑或电汇 | 鞍山冀东 |
收货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
┃详情描述
*报价单盖章上传,未上传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吨袋卸车、上料项目。 二、作业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加工项目的吨袋卸车、上料作业,含叉车一台(包含叉车司机、不含燃油费)、吨袋卸车(含火车罐协作卸车)、吨袋中转库挂袋、吨袋卸料仓卸料。 三、各项作业要求 1、年龄。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体检合格,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3、叉车司机需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证。 4、作业人员需要保持总体稳定,避免频繁更换人员给生产和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四、投标指引 1、项目报价为每月总价(不含税)。 2、工作期限三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作业时间为准。预估4万吨。 3、超出/不足4万吨部分结算方式:总量超过4万吨,超出4万吨部分按0.3元/吨结算。总量不足4万吨,不足4万吨部分按0.3元/吨扣除。 4、结算方式:3个月一次性结算。 5、招标方设定最高限价23500元/月(不含税)。 6、初步拟定的评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7、当生产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重新招标。 8、投标人为法人单位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在投标时要进行明确。 9、作业量结算时,以甲方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 10、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以往与公司有业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可以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与公司签订协议,将在公司的未付款转为履约保证金,金额5万元。 11、投标人中标后,需要为作业人员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商业人身意外保险,需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其作业机具需有商业保险。 12、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壹仟元。投标人中标后签订的相应协议中需有按协议缴纳风险抵押金(金额为壹仟元,由投标保证金转化)的内容。 13、投标人中标后签订的相应协议中需有中标方在实际作业运行中如对各类设备、设施造成损失需要负责按原样自行恢复,否则将接受恢复原样所需费用2倍处罚。 14、根据股东方的回避制度,对中标后执行协议可能产生潜在利益影响的投标方回避邀请。 15、参与投标单位必须按照附件2中相关要求准备相应材料进行参投报价工作,如未能按照附件2中第1、4、5项内容执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无效参投行为,请投标单位提高重视。 2024年9月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 标 书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吨袋卸车、上料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1)、投标书 (2)、资格证明文件 2、以下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投标报价: 元/月 提供的装卸增值税税率为: %。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情况资料。 5、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6、与本投标有关的往来通讯: 地址: 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承包方安全资质和安全条件审查内容清单
※※备注※※: ※1、明细表中1-5项需要投标单位按照明细内容准备相应材料,上传至招标平台,如出现不上传或者上传项不足的单位视为无效参投报价,请投标方必须按照此要求执行; ※2、明细表中6-17项需要中标单位按照明细内容组织相关纸质版材料,待进行作业前的安全培训评定时提供相应材料,如出现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的中标单位,将无法进行相关作业; ※3、上述材料中均需存档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留存电子扫描件。 吨袋卸车、上料项目协议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据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商,特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合理使用装卸资源,提高经济效益,保证甲方委托加工项目及时、快速、安全和可靠的发运,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条、工作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加工项目的吨袋卸车、上料作业,含叉车一台(包含叉车司机机、不含燃油费)、吨袋卸车(含火车罐协作卸车)、吨袋中转库挂袋、吨袋卸料仓卸料。 第三条、工作地点 甲方院内。 第四条、工作时间 24小时作业,工作期限三个月。 第五条、乙方装卸人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年龄。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体检合格,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3、叉车司机需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证。 4、作业人员需要保持总体稳定,避免频繁更换人员给生产和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工作制度,爱护甲方的生产、环保设备、安全标志牌和设施。 2、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必须与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以及违章作业的经济处罚。在生产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负责作业人员的环保作业管理,必须与甲方环保管理部门签订《环保作业管理协议》,接受甲方的环保监督、检查以及违章作业的经济处罚。在生产作业中发生的环保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对产生外部影响导致的甲方受到的处罚,需承担两倍以上的处罚处理。《环保作业管理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在实际作业中对各类设备、设施造成的损失,需要负责按原样自行恢复,否则将接受甲方恢复原样所需费用两倍的处罚。 5、服从甲方的生产计划安排和调度,根据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量配备足够的人力,保证完成作业计划。若因人员不足影响正常生产输出,给甲方造成损失,每次扣罚乙方500元。 6、设专人负责装卸人员的生产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随时按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组织装车及卫生清扫工作满足甲方工作要求。不听从甲方指令的每次扣罚500元。 7、建立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凡是酒后上岗、班中饮酒者,一律即刻停止作业、驱离作业岗位,调离甲方的作业区永不录用,同时处罚乙方500元;对不承认饮酒拒绝处理者,可以实施抽血验证,同时处罚乙方1000元及承担抽血验证的费用。凡是发现实施偷盗行为或为偷盗行为提供便利者,一律即刻调离甲方的作业区永不录用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乙方处罚5000元。 8、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商业人身意外保险。需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保险和健康检查的结果需向甲方备案。 9、在协议签订的同时需预交风险抵押金壹千元,协议执行结束后返还;协议履行期间出现风险抵押金不足处罚额时需要及时补足,如不及时补足将停止结算协议费用。风险抵押金作用于: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环保、卫生等等各类考核和日常管理的处罚。 10、在协议签订的同时需缴纳协议履约保证金伍万元,协议执行结束后返还。协议履约保证金作用于:乙方不能履行协议义务,而由甲方主管单位代替乙方履行时所发生的费用。协议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纳,也可以用甲方未付乙方的款项经甲乙双方签订相关协议的形式顶抵。 第七条、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设备操作规程,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对乙方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生产设备操作培训。 2、负责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或任务指令,如因甲方通知不及时造成延误生产,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3、为乙方装车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所需要的电源、夜间装车照明、水源、取暖、工作间和工具存放场地。 4、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对乙方不符合规定的工作可随时要求其改正,并按照协议做出相应处理。 5、每周与乙方人员联合对系统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可以由负责具体管理乙方的单位、部门提出协议执行细则或相关要求等作为协议的附件。 第八条、结算 1、取费标准(不含税价) (1)总量4万吨,按***元/月价格结算。 (2)总量超过4万吨,超出4万吨部分按0.3元/吨结算。 (3)总量不足4万吨,不足4万吨部分按0.3元/吨扣除。 2、结算方式:由乙方向甲方开具*%装卸增值税专用发票,3个月一次性结算。结算量以甲方信息系统实际装车量为计费量。 3、乙方保证开具发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乙方开具的发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除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处罚及其它经济损失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法、违规发票票面金额的三倍的违约金。 第九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三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作业时间为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因乙方作业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甲方委托加工项目输出出现任何问题的情况时,甲方有权直接使用乙方的协议履约金支付甲方安排的其它第三方代替乙方履约协议,作业所产生的费用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甲方终止协议后,甲方继续有权直接使用乙方的协议履约金支付甲方安排的其它第三方代替乙方履约协议作业所产生的费用直至协议履约金全部使用完毕,同时暂停支付履行协议所发生的费用。 3、如乙方有多次发生不配合甲方正常管理工作的行为时,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协议费用。 4、如乙方有多次违约或其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协议规定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廉政条款 不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人员参加由乙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甲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及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甲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甲方及其家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竟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竟争,损害甲方及其他商家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附则 1、当装车方式发生改变时,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付费标准。 2、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鞍山市立山区。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撤销或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声明,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4、如甲方经营模式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变化,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果甲方因此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无条件接受,无需经济补偿。 5、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对于协商无法解决问题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 ****
刘纲 /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