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汕尾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调整补充项目征集的通知
全部类型广东汕尾2024年09月29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4〕858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农村科技特派员助力“百千万工程”管理工作指引(2024-2026年)》的通知和市****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法人单位(具体要求见“申报指南”),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二)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原则上不能申报;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违反科研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
(四)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入预算,增强可行性,避免随意性。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注册登记。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
/xmglpt/login)”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完善单位信息后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各单位注册后通过网络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县(市****
(三)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在“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同时将本地区(部门)项目推荐汇总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按项目推荐汇总表进行项目受理。
三、申报形式
本次补充征集项目入库工作采用线上填报、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方式进行,各项目申报单位可自行根据申报项目情况,选择专题填报,并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准备相关附件材料。于10月15日前,在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
项目申报系统录入方式,登陆“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
(二)申报书须附上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佐证材料(如特派员服务台账、特派员服务协议、承诺书等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报单位年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同时报申报前上个月份的单位财务报表;
4.项目参与人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
5.申报指南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
(三)申报纸质材料应按统一页码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四)市****
四、业务受理
1.受理要求
申报汕尾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调整补充项目,申报单位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汕尾市——汕尾市科技局——公共服务事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业务科)初审”,填写业务申请表单。
2.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系统填报截止时间:****。
市****
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截止时间:****(17:3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汕尾市****
受理地点联系人:陈绿妆,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科技创新科 林植峰,联系电话:****。
附件:1.汕尾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调整补充项目申报指南
2.汕尾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调整补充项目推荐汇总表
****
附件1
专题一: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专题编号:0101)
1.支持方向
围绕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 2024年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我市****
2.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省科技厅公布的40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
3.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经营情况正常,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发生重大违法事件;
(2)项目实施期内,每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驻镇帮扶年累计天数不少于90天。有服务台账、专题讲座内容、技术服务协议;
(3)项目实施期内,每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技术讲座不少于2场次,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不少于2个/项,帮助农户解决技术难题不少于2个/项,培训农户或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次;
(4)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原则上不能申报;
(5)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否则,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违反科研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4.资助方式、强度与执行周期
采取事前立项无偿资助方式择优支持。拟立项40个项目,资助强度为8万元/项,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
专题二:科技服务能力提升专题(专题编号:0201)
1.支持方向
支持科技服务能力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我市****
2.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应是我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3.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经营情况正常,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发生重大违法事件;
(2)项目实施期内,组织开展我市****
(3)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否则,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违反科研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4.资助方式、强度与执行周期
采取事前立项无偿资助方式择优支持。拟立项 1 个项目,资助强度为20万元/项,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
附件2
汕尾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调整补充
项目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项目经费投入 | 项目新增产值 | 预计新增利税 | 项目实施起止年月 | |||
总投入 | 自有资金 | 贷款 | 申请市科技专项资金 | ||||||
专题名称: | |||||||||
1 | |||||||||
2 | |||||||||
专题名称: | |||||||||
1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