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江达县城第二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更正文件
全部类型西藏昌都2024年09月28日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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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 17:10:56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 17:10:56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将原招标公告中: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更改为: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2.将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更改为:1.4.1(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其他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