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航电产业新基地项目(一期)(除桩基工程)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上海2024年09月27日
公告详情
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航电产业新基地项目(一期)(除桩基工程)电梯工
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航电产业新基地项目(一期)(除桩基工程)电梯工程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63.215319万元,招标人为中
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航电产业新基地项目(一期)(除桩基工程)电梯工
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航电产业新基地项目(一期)(除桩基工程)电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航电产业新基地项目(一期)(除桩基工程)电梯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
梯(含消防员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资质中的速度、载重等许可参数均能满足本项目规模要求;
(3)投标人还应具有以下业绩:近 3年(2021年 8月 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一项合同额人民币 36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
http:****
录。若投标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本企业信息,需要提供未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
诺书,格式自拟。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
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09月 28日 00时 00分到 2024年 10月 10日 00时 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航招标网(https:****/),
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并购买数字证书(如已注册的,直接登录中航招标网
(https:****
登录中航招标网(https:****
标的项目,完成标书费缴纳(标书费:人民币 8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时间:2024
年 9月 28日 0时 00分至 2024年 10月 10日 0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月 28日 13时 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 212号凯迪克大厦 23层 A18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0月 28日 13时 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 212号凯迪克大厦 23层 A18会议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航电产业新基地项目(一
期)(除桩基工程)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航电产业新基地项目(一期)(除桩基工
程)电梯工程
2.2 最高投标限价:363.215319(万元)
2.3 供货与安装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紫星路 666号(目前)(四至范围:东至:紫月
路,西至:14-27地块,南至:紫星路,北至:紫海路)
2.4计划供货周期 45日历天,计划安装工期 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航电产业新基地项目(一期)(除桩基工程)10
部电梯设备及相应材料、配件的设计、制造(全部为全新设备)、提供井道施工图纸深化建
议、包装、运输(包含运抵甲方工地现场及施工现场内的二次搬运)、进口设备报关(如有)、
卸车、现场保管、安装、保险、甲方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
的提供)、取得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及质保期内的免费质量保修、免费维护保养、
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垃圾清运费、售后服务以及办理向政府主管部门的报验、检测、
验收、备案、办证手续、年检及费用等所有内容,详细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
梯(含消防员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资质中的速度、载重等许可参数均能满足本项目规模要求。
(3)投标人还应具有以下业绩:近 3年(2021年 8月 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一项合同额人民币 36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
http:****
录。若投标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本企业信息,需要提供未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
诺书,格式自拟。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
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航招标网(https:****”
按钮,完成注册并购买数字证书(如已注册的,直接登录中航招标网
(https:****
登录中航招标网(https:****
标的项目,完成标书费缴纳(标书费:人民币 8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时间:2024
年 9月 28日 0时 00分至 2024年 10月 10日 0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0月 28日 13时 00分,
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 212号凯迪克大厦 23层 A1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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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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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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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 5号远大中心 B座 14层
邮编:100101
联系人:项文杰、郭晓艳、郑怀洲
电话:****、****、****
传真:****
E-mail:****@126.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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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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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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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