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北辰区中医院净化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
全部类型天津2024年09月27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辰区中医院净化维保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北辰区 | 公告时间 | **** 15:5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 | ||
预算金额 | ¥3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芮雪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北辰区中医院净化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辰区中医院净化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北辰区中医院净化维保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5)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执行包装需求标准。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声明函;(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7)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
方式:(1)供应商代表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五、开启
时间:****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辰大厦支行
银行帐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芮雪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