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世通生物医药科技公司(二期)10kV新建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天门2024年09月27日
招标公告
华世通生物医药科技公司(二期)10kV新建线路工程
招标公告
(编号:**** )
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将对“华世通生物医药科技公司(二期)10kV新建线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及内容:新增10kV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2台,10kV隔离刀闸2组,10kV避雷器4组。新敷设10kV电缆线路ZC-YJV22-8.7/15kV-3×400型电缆3182米。新架设10kV架空线路JKLYJ-10-240型导线,线路总长2713.5米(含引下线36米),10kV架空线路(引下线)JKLYJ-10-70型导线,线路总长24米。新立普通砼电杆φ350*15米电杆5根,新立普通砼电杆φ230*15米电杆5根。井内制作3*400铜芯电缆中间接头6套。新建800kVA箱变1台。新敷设10kV电缆线路YJLV22-8.7/15-3×120型电缆268m(2根)。新建Φ110拖拉管70m。新建电缆井3座。新建3×4孔外径Φ200,PE,10混凝土包封电缆排管700米。 新建3×4孔外径Φ200,PE,10素土回填电缆排管355米。 新建12孔φ200拖拉管355米,长度总计4260米。新建2孔φ200拖拉管70米,长度总计140米。新建电缆直线井16座,电缆转角井4座。
序号 | 分标 编号 | 标包号 | 标段名称 | 最高限价 |
1 | 1 | 标段一 | 华世通生物医药科技公司(二期)10kV新建线路工程 | ****.96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具备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许可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配电工程在建或投产线路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
5、施工项目部配置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一名(65岁以下),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部6大员均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投标人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要求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三、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7 日-2024年 10月 8日 17:00(北京时间)前。
四、截标时间、地点和有关说明
1、投标文件须于2024年10月18 日9:30前(北京时间)递交至开标地点:宜昌市****点击登录查看一楼大厅;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0月18 日9:00—9:30时(北京时间),对于该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予接收(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请投标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开标地点。如果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五、报名有关说明
1、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宜昌电力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同步发布。
2、有意向报名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 8日17:00点前在宜昌电力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
3、宜昌电力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投标商在平注册及审核→用户名登陆→选择项目“进入投标”→确认报名标段→按照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如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昌市****
联系电话:****(马工)请在工作时间拨打,非工作时间将无人接听,请谅解。(8:30-11:30,14:30-17:00)
业务邮箱:****@126.com(收澄清、投诉质疑文件专用)
中标服务费指定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电力支行
账号:********
电话:****(点击登录查看财务部)
财务邮箱:****@qq.com(接收开票信息用)
(付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准确汇款时间、金额、公司开票信息、收件人电话及地址发送到财务邮箱以便开具发票。)
六、合规声明
1、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七、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