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福建省屏南职业中专学校学生服务部三年租赁使用权交易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宁德2024年09月27日
项目公告
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
2、竞价标的:点击登录查看学生服务部三年租赁使用权。
序号 | 标 的 | 使用面积约 | 年租金挂牌价 | 交易保证金 |
1 | 点击登录查看学生服务部三年租赁使用权 | 135 | 70956 | 40000 |
以上标的租赁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 为单位)
3、租赁期限:33个月。
4、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
5、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6、租金递增方式:无。
7、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学生服务部(预包装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等商品)。
8、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屏南县****
开户账号: 9**** 0000 0730 41
以银行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汇款人全称必须与竞买人全称一致,否则竞价无效;且汇款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正常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由经营者自行提供门店店内外照片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证明或个私协会的证明材料之一即可,经查实材料造假的,则取消其竞标资格,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能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3、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4、学生服务部需进行必要的装修,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学生服务部所需要的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添置。合同期满后,装修物品及固定物品留给学校,承租方所置与营业有关的资产以及店内余货物由承租方自己处理,校方不予处理。
5、承租方所出售商品不得高于当地的主要超市的售卖价格(除商品促销价格)。出售商品高于主要市场价格的视情况每次处罚300元-5000元,处罚金从履约保证金支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偿付。
6、承租方应遵守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的各项规章与要求。根据《宁德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销售商品应符合学生年龄特点,销售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应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及学校协议中禁止销售制售的食品。禁止向学生出售管制刀具、烟酒,不得制、售手工制作食品,不得销售快餐,不得经营烧烤,不得经营锅煮食品,不得经营热食,如麻辣烫、烤肠、烤地瓜、玉米、热狗、汉堡、茶叶蛋等,具体内容以学校规定为准。如有违规处罚视情况每次处罚300元一5000元,处罚金从履约保证金支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偿付。
7、承租方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必须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时办相关证件。
8、学生服务部水电费、办理相关证件由承租方自理。
9、承租方签订经营合同时须交纳履约保证金民币10万元(合同期满视履约情况未发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息退回相应履约保证金),并打入校方专用账户。承租方应及时做好进货“台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合同履约期间,因各种原因而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应负责学生食物中毒等所造成人身伤害的全部责任及赔偿。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保证金中支出,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偿付。承租方须购买公共安全责任险。
10、承租方合同履约期间所聘用人员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为所聘用人员缴纳社保金和购买意外险。用工人员合同履约期间发生意外事件与校方无关。
11、校方有权对承租方的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租方对意见即时整改并作出反馈。上级检查组对学生服务部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每条意见罚款200元。若承租方不配合校方的检查,并且对要求整改的内容拒不整改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在合同履约期内因超市****
友情提示:中标后的经营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共计33个月,在校生约900人左右,请理性竞价。
三、交易方式:网上竞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承租人。
意向竞价方自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网站:(http://ggzyjy.xgw.ningde.gov.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以及竞价操作流程。具体竞价规则详见《网络竞价须知》。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详见《操作手册》。
四、公告时间:****—****。
五、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至 ****下午5:30时整。看样联系人:陆先生,电话:****。
六、网络竞价时间:
点击登录查看学生服务部自由报价时间:****9:00—****9:00整;限时报价时间:****9:00起。
七、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实体店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5、经意向竞价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注:企业单位报名时应随带公章]
意向竞价人按以上规定提交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可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大厅竞价。
八、澄清、修改疑义文件时限:
意向竞价人对《公开竞价文件》需要澄清疑义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二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确需修改或补充的,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调整内容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xgw.ningde.gov.cn/进行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内容视为《公开竞价文件》的一部分,本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九、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咨询电话:****
地点:屏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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