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全部类型黑龙江大兴安岭2024年09月27日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经调查,我局认定下列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土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土地位置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闲置时间 |
1 | 加格达奇区**** | 加格达奇区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 | 196㎡ | 公用设施用地 | 2年 |
二、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闲置土地处置完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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