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雁江税务局关于公开征集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示
全部类型四川资阳2024年09月26日
现将《雁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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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信函邮寄至四川省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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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雁江区****
国家税务总局雁江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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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雁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
自2019年资阳市****
一、资阳市****
一级区****
西门片区****
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8元。
二级区****
沱东新区****
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2元。
三级区****
四级区域。东面以沱江河堤为界以西,南面以遂资眉高速以北,西面以成渝高速以东,北面以成资大道以南,除一、二级、三级区域以外的土地。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5元。
五级区域。资阳城区中心规划范围内(含上述一至四级区域)工业用地以及除四级及以上区域以外的其他土地。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3元。
二、资阳市****
一级建制镇。迎接镇、祥符镇、中和镇、临江镇、宝台镇、南津镇、丹山镇、伍隍镇、小院镇、老君镇、保和镇镇域范围内的应税土地按建制镇二级地标准征收。年税额每平方米4元,其中镇域范围内的工业用地按照建制镇三级地标准征收,年税额每平方米2.5元。
二级建制镇。丰裕镇、堪嘉镇、石岭镇、东峰镇镇域范围内的应税土地按建制镇三级地标准征收,年税额每平方米2.5元。
三、此次调整从****起执行(以最终政府发文确定时间为准),有效期5年,如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修订或者重新发布,则按修订或者重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资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