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西直河村西直河路北侧商业街417平方米房屋出租
全部类型北京2024年09月26日
项目编码: | 2024-CY/04-0654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西直河路北侧商业街417平方米房屋出租 |
细分类别: | 普通商业用房 | 坐落(地址): | 点击登录查看西直河路北侧商业街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417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证载用途: | |
附属设施: | 无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五年 | |
拟出让用途: | 居民服务业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22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纳金额(元): | 3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公告价格(元): | ****.22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房屋租金不低于1.4元/平方米/日,每3年递增3%,租金每年支付一次,上付款 2.履约保证金18000元,用于维护合同正常履行,期内无违约终止时无息返还,押金先付。 3、无免租期 4. 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房屋所产生的物业服务费、垃圾收运费、燃气费、水电费等各种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包含在本租金价格内。 5.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成交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为准。 6.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让方在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饰。 7.在租赁期内,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要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且不享受拆迁补偿。 8.在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依法注册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受让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3、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 该标的项目业态为及项目用途为居民服务业 2. 该标的所占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规划用途为绿地,在十八里店乡减量地块范围内。 3. 该标的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4. 受让方未来纳税纳统地点在朝阳区****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