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抚州高新区改装车产业园8栋厂房地基构筑物 及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
全部类型江西抚州2024年09月25日
[点击登录查看]抚州高新区改装车产业园8栋厂房地基构筑物 及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抚州高新区改装车产业园8栋厂房地基构筑物 及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 | ||
标的名称: | 抚州高新区改装车产业园8栋厂房地基构筑物 及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转让底价:2427.148200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抚州高新区改装车产业园8栋厂房地基构筑物及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包含8栋厂房基础和8栋厂房基础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汇总表)。 | ||
| 1.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状况及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永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永诚评报字(2024)第Z07009号《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汇总表、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若现状与有关材料存有差异,差异部分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影响成交行为,亦不得因此调整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3.受让方须整体受让本次转让标的。 4.特别说明:(1)赣(2024)抚州市不动产权第****号,证载面积92401.33㎡,权利人抚州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止,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面积64428.5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具体位置和四至情况。(2)地基构筑物涵盖健康汽车-2#联合厂房、钧天汽车联合厂房、涂装车间、综合站房、污水处理站、固废站、油化库、危险品库等8项。(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权属变更过户等手续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包含土地产权证的拆分和变更),转让方仅协助提供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 (4)《资产评估汇总表》详见下载附件。 |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入驻园区产业须符合抚州**** | ||
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网址:https:****/ 联系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抚州有限公司交易部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