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乙十三路南地块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邀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四平2024年09月24日
公告详情
关于伊通河流域域中村改造项目-乙十
三路南地块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邀请房地
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下发《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关
于确定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一一乙十三路南地块集
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征收范围为:
东起凯旋路,西至丙八十四路,南起丙八
十五路,北至乙十三路(已签订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协议书》并已领取货币补偿款或已回迁安置的房屋及附属物
不在本次征收范围内)。
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并在
相关审批部门备案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参与报名。
报名单位
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
照、法人身份证明、业绩情况、估价师执业情况、本单位就
职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如有授权,
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各一份,装订成册。报
名单位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携带全面、真实的
报名材料,
报名截至****16:00,逾期不予受
理。
评估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
具体事项详见《房屋评估委
托书》。
特此声明:
本项目选定的评估机构,在征收工作中评估师
必须到现地办公。在评估过程中涉及非房地产评估业务的,
由受委托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自行委托评估,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被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确定至少2名注
册房地产估价师负责该房屋征收评估项目,注册房地产估价
师确定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报名评估公司三年内不得有
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报名地点:
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320
室
联系人:
邵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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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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