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镇便民辅助道路及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
全部类型宁夏吴忠2024年09月23日
项目概况
红寺堡镇便民辅助道路及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前往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或报名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红寺堡镇便民辅助道路及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红寺堡镇便民辅助道路及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级别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④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⑤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⑥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⑦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⑤、⑥、⑦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以上资料原件的原件复印件均需放入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模糊不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⑧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前往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或报名邮箱获取
方式:前往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或报名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吴忠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银川市****
联系方式:满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满轲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