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天津滨海新区环保公司一批报废资产转让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4年09月20日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标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一批报废资产 |
资产类型 机械设备 |
标的所在地 天津 滨海新区 |
资产简介 详见明细表 |
资产清单 明细表.jpg |
标的资产是否涉及抵押 否 |
评估机构 天津阜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值(元) 2.21 |
账面价值(元) 1.67 |
是否有保留价 否 |
是否允许起拍价报价 否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23:59:59 |
交易条件 1.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2.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报名并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3.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若因非转让方原因,受让方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视为放弃受让,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资产存放地点 津南区芦庄子村海河园2号楼旁边天津生态城环保公司项目部、天津市**** |
项目实地看样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
看样要求 意向受让方需提前与转让方预约 |
是否由天津产权组织签订合同 否 |
其他披露内容 该标的转让价格不包含增值税,最终受让方如开具增值税发票需与转让方联系补交增值税发票税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