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巷旧改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变更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福州2024年09月20日
火巷旧改地块配套道路工程澄清 、修改通知01
招标编号:****
关于火巷旧改地块配套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问1:运距应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本项目超过 30km 按 30km 包干计算
答:本项目30km范围内我市存在多个收纳点,可满足渣土收纳需求,故运距按30km内据实办理结算,超过30km按30km包干计算。
问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0.2.6(44)抽水台班按50万包干,但措施清单中合计仅200元不到,矛盾,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本项目抽水台班按控制价单价计费。
问3:筋回收综合单价按1500元/t进行回收,但现行钢筋市场价含税为3000元/t,回收价格不合理,请调整;
答:回收钢筋存在品质不一的因素,本项目钢筋回收综合单价按1500元/t进行回收。
问4:本项目控制价仅1856万,但招标文件工期延误的违约金为50000万元/天,日违约金设置不合理,请调整;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工期延误的违约金为50000元/天。
问5: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0.8暂列金设置为30万元,与最高限价中暂列金40万存在矛盾,请修改;
答:本项目暂列金为40万元。
问6: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3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10万元违约金,与专用条款16.2.2(8)点中,每人次100万元违约金存在矛盾,同时对于项目大小来说,100万元违约金设置不合理,请明确;
答:本项目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每人次计扣10万元违约金。
问7:编制说明渣土收纳费不计,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请修改;
答:本项目建筑渣土收纳费不计,如有发生,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
问8:请招标人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答:详见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补充附件。
补充9、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投标人不按要求澄清或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报价的清单综合单价存在负数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存在负数的除外);
(二)投标报价 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 中的数量或单价存在负数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存在负数的除外);
(三)投标报价 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 中的其他材料费合计金额占工程造价比例明显异常的;
(四)投标报价文件固化时间或清单固化时间存在明显异常的;
(五)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作出澄清的其他情形。
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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