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非自动评审]宜春市S519中带线K26+000-K65+115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内容公开
全部类型江西宜春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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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
1 | 评标办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 初步评审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类别名称、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
投标函附录数据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5)目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类别数量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 | ||||||
优先选择次序 | 投多个类别的投标人各类别投标文件填写的优先选择次序内容一致,类别和标段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2.1.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 初步评审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财务要求”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的规定,并填写了在岗情况。 | ||||||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的规定。 | ||||||
其他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工期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人员选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0项规定。 | ||||||
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
2.1.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 初步评审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投标函中其他补充说明内容 | 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2.1.2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技术文件 | 初步评审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5)目规定。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技术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6)目的规定。 | ||||||
工期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 ||||||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 |||||||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 |||||||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 |||||||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 初步评审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5)目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 ||||||
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如有) | 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递交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2款的要求。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20分 财务能力:5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15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3.4.5 |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若该数量最后一名存在投标人的得分排名相同时,相同排名的投标人均通过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类别 | |||||
2.2.2 (1) | 项目经理 和项目总工评分标准 | 20分 | 项目经理得分 | 10分 | 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0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项目总工得分 | 10分 | 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0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职称证书、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
2.2.2 (2) | 财务能力评分标准 | 5分 | 基本分 | 3分 | (1)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3分; (2)投标人的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高于最低要求的,每高于2000万元(不足部分不计)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财务指标加分 | 2分 | ||||
2.2.2 (3) | 业绩评分标准 | 20分 | 基本分 | 20分 | (1)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2分; (2)近5年每增加1个满足业绩最低要求业绩的,加8分,本项最多加8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养护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及其查询网址,否则不计分。 |
2.2.2 (4) | 履约信誉评分标准 | 15分 | 基本分 | 15分 | 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5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针对资格审查条件中全部信誉最低要求所作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2.2.2 (5)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40分 | 基本分 | 24分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编制基本齐全,得基本分24分。 |
进度安排加分 | 3分 | 合理加3.0~2.0分,较合理加2.0~1.0分,一般加1.0~0分。 | |||
施工方案加分 | 3分 | 合理加3.0~2.0分,较合理加2.0~1.0分,一般加1.0~0分。 | |||
保证措施加分 | 3分 | 合理加3.0~2.0分,较合理加2.0~1.0分,一般加1.0~0分。 | |||
质量安全目标加分 | 3分 | 合理加3.0~2.0分,较合理加2.0~1.0分,一般加1.0~0分。 | |||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包含但不限于合理化建议)加分 | 4分 | 合理加4.0~3.0分,较合理加3.0~1.5分,一般加1.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