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莲湖小学移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甘肃陇南2024年09月17日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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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移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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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17:3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2: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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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点击登录查看移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001 | **** | 货物类 | 110000.0 |
公告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移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点击登录查看移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实施自主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移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
4、招标内容:采购移动录播设备1套(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
6、最高限价:11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价方法:
1、最低评标价法;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投标文件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采购单位,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注: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线报名、竞价。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参加投标者通过登陆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根据系统程序提示上传相应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五、报名及资质审核资料时间::
****8时30分至****17时30分。(供应商请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PDF版加盖公章);采购人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网上竞价,供应商未按要求上传资格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竞价时间 :
****09时00分至****12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供应商根据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必须在上传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供应商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采购人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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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