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交安设施零星维护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全部类型四川泸州2024年09月14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交安设施零星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 3、设备投入要求”:3.1拟投入本项目维护工程车和高空车更正为3.1拟投入本项目维护工程车和高空车(或吊车)。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 3、设备投入要求”:3.2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作业更正为3.2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作业机具(升降机)。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设备投入”:1、拟投入本项目的维护机具:投入1台维护工程车得1分;投入1台高空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更正为:1、拟投入本项目的维护机具:投入1台维护工程车得1分;投入1台高空车(或吊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4.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设备投入”: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作业1台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作业机具:投入升降机1台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设备投入”新增内容为:注:第1条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2、3、4条提供投入本项目机具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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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四川省泸州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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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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