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大榄坪及三墩作业区深海排水管道工程—陆域部分Ⅱ标段更正公告(一)
全部类型广西钦州2024年09月1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大榄坪及三墩作业区深海排水管道工程—陆域部分Ⅱ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公告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
2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条款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含农民工工资)按月申报,合同价款内每次均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85%支付,合同价款外的进度款每次均按审核后完成产值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合同价款内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完成工程总产值的85%(最高不得超出合同约定价款的85%),合同价款外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审核后的完成产值的80%;工程竣工合格且结算经钦州市公共投资审计所审计后的第180天开始支付工程款至项目审定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后14天内,将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计利息)返还承包人。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含农民工工资)按月申报,合同价款内每次均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85%支付,合同价款外的进度款每次均按审核后完成产值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合同价款内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完成工程总产值的85%(最高不得超出合同约定价款的85%),合同价款外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审核后的完成产值的80%;工程竣工合格且结算经钦州市公共投资审计所审计后180天内支付工程款至项目审定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后14天内,将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计利息)返还承包人。
3
14.4最终结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审计部门作出审核报告后24个月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钦州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出具审计报告后180天内支付。
更正日期:****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网站(http:****/)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州港招商大厦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西南宁市****
联 系 人:谢丽、易小娟、胡明剑、谢国栋、陈虹芳
电 话:0****
传 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丽、易小娟、胡明剑、谢国栋、陈虹芳
电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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