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均水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随州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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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均水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劳务分包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随县均水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劳务分包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随县均水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劳务分包 ;
1.2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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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整治内容包括主河道整治长度31.72km,河道清淤31.72km,护坡长度26.35km,其中左岸护坡
11.13km,右岸护坡长度15.22km,支沟入河整治3处,新建涵管12 处,拆除重建涵管5处,新建排水箱涌1座,40处下河踏
步,新建农桥1座,修复漫水桥1座,新建河道信息化设施及配套软件1套。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砼压顶、预
制构建安装、挡墙砌筑、格宾石笼护底、垫层铺设、排水管安装、播撒草籽、临时道路铺设等劳务分包工作;本项目最高限价
为****.22元,税率 3%,其中包含2.5%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砼压顶、预制构建安装、挡墙砌筑、格宾石笼护底、垫层铺设、排
水管安装、播撒草籽、临时道路铺设等劳务分包工作等清单与图纸范围内直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完成交付,及缺陷责任期内的
所有维护、维修、保养在内的所有工作 ;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1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建设地点: 随县均水治理工程项目 ;
2.5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 ;
2.6安全目标: 建设平安工地,因工伤亡控制指标为零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
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劳务备案证,以及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
指: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3 年( ****至 ****,以合同签订为准)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为 200 万元
及以上的劳务分包项目,(本采购所有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0万元的劳务分包。),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合同要求体现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施工范围);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
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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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 /;
(3)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
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 .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9月 13 日22:00至 2024 年 9 月 15 日1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
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
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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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武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