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废处置船舶及机器设备废旧资产
全部类型湖北黄石2024年09月13日
项目编号: | **** | 资产类别(实物):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方代码: | ****05508A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黄石市 | 挂牌价格(万元): | 194.57 |
挂牌期间(天): | 10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物资产交割手续。本标的物交割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交割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办理资产交割发生的相关税费和其他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5)受让方自行承担盈亏风险,自行承担拆卸、运输、搬离等全过程安全风险。(6)未在转让资产清单内任何资产事物不可随便拆卸、运输、搬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或行为人承担。(7)受让方自行拆卸、运输、搬离受让资产,受让方在完成交割手续后 10日内(完成交割手续后次日开始计算)完成受让资产的搬离等工作。若逾期5日仍未搬离完毕的,则视为严重违约,剩余未搬离标的物资产则视为受让人放弃相关权益,默认并由转让方全权处置。(8)搬运施工要求:施工前受让方施工人员要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施工安全环保协议》,并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好相邻建构筑物和设施设备的防护。拆除完毕后,所有的废旧材料、建筑垃圾由受让方自行处理并清理出施工现场。对搬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设施设备的防护、行政处罚等一切行为和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9)受让方在转让方厂区内的活动,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安全、保卫、防火、厂容及环保的有关管理规定。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第三方人员及财产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负责赔偿。受让方人员在转让方现场工作过程中,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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