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泗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成果汇总服务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宿迁2024年09月13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泗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成果汇总服务 | ||
品目 | 其他农业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泗阳县 | 公告时间 | **** 16: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泗阳开标二厅 | ||
预算金额 | ¥13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宣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泗阳县众兴镇西康路江淮农贸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宣伟 |
项目概况 2023年泗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成果汇总服务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3年泗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成果汇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9万元,高于此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士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士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省政府关于作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2〕39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4〕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底要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成果及数据展示平台建设、数字化图件以及文字报告等成果;2025年5月底要完成《泗阳县土壤》的编撰和刊印;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全县土壤普查工作验收,具体时间以省厅最新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
3.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9:00至****17:30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
方式: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泗阳县泗阳开标二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
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4.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为: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
(2)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分别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每个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6)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宣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