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县消防救援大队土地划拨决定书的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绵阳2024年09月13日
北川羌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划拨方式取得永昌镇AC-LC-02-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3850㎡(合5.78亩),用于建设二级城市消防救援站。我局于****向北川羌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核发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
根据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城市****
特此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