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山市新兴医疗产业园基础配套工程-十二号路(铁夫路-江门大道)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全部类型广东江门2024年09月13日
关于《鹤山市****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1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内容如下:
26 | 为支持鹤山市“百千万工程”建设,中标人须以自有资金配建不少于中标价10%的“百千万工程”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与“百千万工程”项目的业主或指定单位通过另行签订合同的形式约定具体配建事项。 |
二、其他内容不变。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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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