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机电工程镀锌钢绞线材料采购比选项目LXCLCG11标段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乐山2024年09月12日
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机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由点击登录查看作为本项目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对本项目镀锌钢绞线材料采购进行比选。
2.1项目概况: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起于乐山市****
2.2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范围为: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机电工程镀锌钢绞线材料采购,包含材料的供货、运输、交付、质量保证期的服务。
本次比选共划分1个标段,主要供货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 主要供货内容 | 到货地点 |
LXCLCG11 | 本标段涉及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机电工程镀锌钢绞线材料的供货、运输、交付和质量保证期的服务。主要材料为:镀锌钢绞线约135242m。 | 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 县(具体到货地点以比选人项目经理部书面订单要求为准)。 |
交货期:分批供货,具体每批次到货时间以比选人项目经理部书面订单要求为准。质量保证期:24个月。
3.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并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3.2材料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业绩要求:
比选申请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起)累计完成1个及以上镀锌钢绞线材料销售合同且合同累计销售金额不低于60万元。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5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且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比选。(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比选的情形)
4.1获取方式:自****12时00分起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比选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比选申请人基本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乐西镀锌钢绞线LXCLCG11标段比选文件费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本次比选文件出售价格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可在采购完成后根据需要开具电子发票。比选人不承担比选申请人包括准备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若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及标书费用金额进行转账导致下载比选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4.4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1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10时30分(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比选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2比选人定于****10时30分于成都市****
5.3比选申请文件的解密:比选申请人需在****10时30分至11时00分完成比选申请文件解密。比选申请人持比选申请单位企业CA锁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比选申请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比选申请无效,比选人将退回其比选申请文件。
5.4现场踏勘及比选申请预备会:本次比选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比选人不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根据通过评审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价由低到高排序,每标段推荐最多3名比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8.1本项目比选申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
8.2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保证金以单位名义从其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乐西镀锌钢绞线LXCLCG11标段比选申请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保证金缴纳无效的,后果自负。
8.3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1.公示制度
评审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审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网站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投诉处理
2.1异议处理
(1)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的异议以及比选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比选申请人对比选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比选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比选申请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比选申请人提出异议以及比选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2投诉处理
比选申请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比 选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C座7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传 真:****
数字认证、比选申请人注册和比选申请流程可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服务专线:400-814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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