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略)招标人**市财政局
项目概况
(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下午17:00时止(**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领取或购买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略)
项目名称: |
(略) |
采购方式: |
(略) |
预算金额: |
(略) |
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 |
服务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合同履行期限 |
|
1 |
(略) |
保险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45600户 |
(略) |
1年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略)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略)
- 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保险资质,可以由在本项目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权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提供(略),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
-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 被“信用中国”或“**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省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略)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 潜在供应商请于(略)午17:00时止(**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领取或购买采购文件。
- 磋商文件售价:50(略),购买采购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 各供应商自行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或查阅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略)。
四、响应的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市;
-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 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五、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 磋商会议时间:(略)午9:00(**时间);
- 磋商会议地点:**
六、中标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