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宿管人员12名
1.1 负责甲方指定宿舍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安全、卫生、秩序维护等。
1.2 应确保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运行正常。
1.3 负责宿舍内的人员出入管理,确保宿舍安全。
1.4 负责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含消防),包括安全设施设备检查、楼内设施设备报修、防盗等工作。
1.5 学生宿舍常规检查,包括学生行为安全管理、学生就寝纪律、学生日常考勤、内务整理,以及学生住宿安排、住宿信息管理、楼内卫生保洁等。
1.6 新生接待及管理服务、学生宿舍干部(学生宿管老师)培养与管理。
1.7 管理过程中要关心爱护学生,多做学生思想工作,热心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方便,对有困难和有病的学生要及时提供帮助,遇事沉着、冷静,不简单粗暴。
1.8 做好学生宿舍大门的
安全保卫工作,按时开、锁大门。外来人员进宿舍做好登记工作,白天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特殊情况必须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允许进入,并做好登记。发生突发事件需要人员疏散时,应及时开启大门,配合行政值班老师有序疏散学生。
1.9 经常教育学生防火防盗,保管好贵重物品,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1.10 做好学生宿舍纪律管理,包括学生就寝秩序、宿舍违禁物品和学生不文明行为检查,以及考核评比工作,实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学生按时作息、文明礼貌、和谐相处的管理目标。
1.11 学生在宿舍内有乱跑乱跳、吵闹、打球、聚堆等行为应立即制止,保障良好的就寝环境;如发现有学生打架、敲诈情况,要快速有效制止,并及时上报年级部和政教处。
1.12 做好学生作息管理。每天早晨起床铃响后,宿管老师要催促学生尽快起床;熄灯前10分钟,男女宿管老师分别到男女生各寝室督促学生尽快上床休息。
1.13 发现有患病学生,要及时联系学校值班人员、班主任,并送校医务室或医院,进行妥善处理。
1.14 严格执行查寝制度,学生就寝前后和规定时段,宿管老师应巡查各寝室,维护就寝纪律,检查就寝人数,对无故未归寝的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落实,并做好记录,无法落实的报告行政值班人员;巡查中发现学生串寝时,应及时制止和批评教育;学生上课期间,要对整栋宿舍楼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学生留在宿舍内。凡有病、事假同学在此期间确需进入宿舍的,须持请假条或班主任证明方可准入,并做好登记。
1.15 每天要将所登记的因病逗留宿舍、无事不到班上课、不按时出寝、在宿舍内违纪的,报给年级部和班主任进行处理,周末进行汇总上报年级部作为学生量化积分依据。
1.16 要加强巡查,预防宿舍内学生打架斗殴、欺凌、破坏公物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对发现的违规违纪学生按相应的程序处理和做好教育工作。出现破坏性自然灾害或治安、刑事案件等要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及时疏散学生,维护好现场秩序。
1.17按照学校制定的宿舍内务考评标准,指导学生搞好内务,做得好的予以表扬,差的督促整改,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1.18 做好宿舍内财产、水电设施和消防设备器材的登记、使用管理、检查、报修和公物损坏赔偿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生住宿安排、宿舍调整和毕业生离校前财产清点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触电等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节约用水、爱护公物,纠正不良行为习惯。
1.19 做好宿舍楼内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电器设备、监控设备、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1.20 做好宿舍楼全天候值班工作。执行晚出晚归学生登记制度,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年级部;把好门口关,劝阻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楼,制止学生进入异性宿舍。
1.21 发现学生携带打火机、烟花爆竹、管制刀具等违规物品进入宿舍,或有其他危险行为,宿管老师必须及时制止并将情况反馈给年级部。
1.22 学生在校期间宿管老师正常上班,学生离校期间如有少量学生留宿的,必须留有宿管老师值班。
1.23 宿管老师要掌握学生在宿舍的生活和思想状况,发现特殊情况或违纪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平时要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工作,创造性的开展特色活动。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卫生、国防、军事、纪律、法制、安全、反恐、反邪教等教育活动。
1.24负责制定宿管会管理制度,选拔、培训、管理宿管会学生干部。
1.25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