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房屋建筑拆除服务单位的通知
全部类型北京2024年09月06日
北京市****
一、项目名称
房屋建筑拆除
二、建设地点
北京市****
三、工程概况:
1.拆除危房:153.6㎡;
2.清运建筑垃圾
四、工期
20天(9月底前)
五、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报名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通知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拆除服务单位需具有建筑拆除、清运、文物保护单位施工等相关资质和经验
4.近3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遴选程序
(一)报名
请有意向参与面议的服务单位,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登录点击登录查看官方网站下载《参与意向回执》,并如实、准确填写。面议时提供资质要求相关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土建需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查看后返还)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存底)。上述回执及相关材料均应形成电子文档(PDF格式),同时提交一套打印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上午8:30时止,逾期不再接收。电子邮箱:****@126.com)
(二)遴选
根据本通知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资质要求,请有意向报名的服务单位参加面议及资格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遴选。
面议地址:宋庆龄故居会议室
七、其他事宜
1.服务单位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2.参加遴选的服务单位自行承担参选相关费用。
3.本通知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北京市****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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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参与意向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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