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目标
通过本次采购完成玉溪市江川区政务大厅防烟排烟消防系统建设工作。
(二)本项目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二、采购标的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
点击登录查看提供的玉溪市江川区政务大厅防烟排烟消防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工程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建科[2021]15号文)规定的计价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DBJ53/T-58-2020)、《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1-2020)、《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3-2020)等及相关配套计价文件;
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部分内容更正的通知》;
5.《关于建筑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云建标(2016)20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云建科函〔2019〕62号);
6.《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云建科[2023]54号);
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8.材料价格参照《玉溪工程建设标准造价》2024年第6期市场指导价及当地现行市场价格。
三、采购标的的采购范围和采购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玉溪市江川区政务大厅防烟排烟消防系统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玉溪市****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玉溪市江川区政务大厅防烟排烟消防系统建设项目,包含政务大厅1-3楼防烟排烟消防系统建设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设计图及招标清单。
(二)工程设计图及招标清单
工程设计图及招标清单(另册发放)
(三)人员要求
1.持证上岗:所有到现场管理及施工的电工、焊工、高空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须有3个月以上的连续社保,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无证或证书过期人员一律不得入场作业。
2人员稳定性:供应商应保证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的稳定性,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更换,确须更换的须征得甲方同意,确保项目实施的连续性和质量。
(四)现场实物与检验报告一致性
1.施工单位在完成消防改造后,所提供的现场实物必须与检验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有任何差异。
2.检验报告应详细记录改造后的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的实际情况,包括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功能性能等关键信息。
3.施工单位需确保所有改造工作均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及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并在检验报告中如实反映,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虚假陈述。
(五)功能、指标等技术参数符合性
1.改造后的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等必须满足明确的功能、指标等技术参数要求,确保在实际使用中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2.施工单位需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证明所改造的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等在功能、性能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3.如有任何一项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需负责进行整改,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所有项目改造完毕后,出具改造完成后满足相关消防规范要求的竣工图。
(六)其他说明
1.招标控制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其他规费、税金,并考虑了一定的风险因素;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各项风险因素结合自身情况等进行报价;
2.招标控制价中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不含绿色施工措施费,若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结算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3.其他项目清单中编制了其他项目费1411.64元(税前),费用为甲方预留费用,不参与竞争报价,但投标报价应包括此项费用;
4.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是按照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编制;
5.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6.金额(价格)均以人民币表示。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1项;玉溪市江川区政务大厅防烟排烟消防系统建设;
2.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后,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一次性支付。
五、采购标的的考核及验收标准
1.考核及验收依据:符合国家、行业服务标准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考核及验收标准:采购人组织,经第三方验收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