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教育局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及学校资源教室配置项目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芬区教育局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及学校资源教室配置项目二次公告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芬区教育局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及学校资源教室配置项目二次公告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4,180.00
最高限价(元):493,000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08时30分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 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3.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 南芬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 解放北二路129栋1单元1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鑫丰支行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兰秋菊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