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食堂大宗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工作,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2019年第45号令)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教府厅发〔2018〕49号)要求,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
一、食材采购种类
冷冻食品
二、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供货商拥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3.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信誉度较高,具有相应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营场所和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
4. 供应商协议价格不高于本地区的同期市场批发价格,做到随行就市,买卖公平合理。
5.供应商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6.供应商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
7. 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贮存能力、其贮存(仓库)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
8. 供应商供应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的要求。
9.供应商其他基本要求。供应的产品质量,确保提供的食材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证食品新鲜、无污染;价格合理,提供的食材价格应公平合理,符合市场行情;交货及时,确保按需按时交货,保证食堂正常运营;服务优质,能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时解决各种问题;信誉良好,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出现违约、欺诈等现象。
三、提供材料的要求
1.根据拟采购食物的种类,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资质和资格材料。
2.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食堂采购须减少中间环节,择优选择优质供应商的一手优质货源直供,杜绝不良“二道贩子”供货的现象发生。供应商须提供已通过江西省校园食材集中配送单位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与学校合作的供货项目计划书(目标与需求,供货产品与服务,合作方式与期限,价格与付款方式,交货与验收,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其他事项)和近期相关食材的销售价格。
四、报名安排
****——****,报名并交送材料。
报名地点:新溪中学党务办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报名时须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不全者,取消参加遴选的资格。
2.根据报名情况、资格筛选和实地考察情况,确定采购评审方式。
3.合同期限。合同期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合同期内合作情况和学校膳食委员会测评情况,进行续签或者终止。
4.合同期内,货物质量和数量不能保证,未规定时间内交货,影响食堂正常运行,货物价格高于市场批发价,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学校膳食委员会测评不合格,学校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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