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三门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比选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海口2024年09月04日
一、项目名称:三门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867.73㎡(约 4.30亩),拟建1座地上5F,地下1F农贸市****
(二)项目地点:海口市****
(三)项目总投资:约4941.95万元。
四、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交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成果文件并配合我单位完成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五、服务期限:具体以工程建设工期为准。
六、招标控制价:32.35万元。
七、结算方式:参选单位进行下浮率及报价金额报价,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结算价:①以业主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批概(预)算批复的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费,并且结合比选文件中的下浮率下浮后的金额。②参照保监(2005)22号文: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及《海南省建设项目总概算组成及其他费用计算规定》计算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费,并且结合比选文件中的下浮率下浮后的金额。③结算价:①与②两者间金额最小的为结算价)。
八、资格审查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本单位所缴纳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加盖公章);
(五)未满足以上资格审查4项要求的均按废标处理。
九、报名事项:
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的单位可于****——****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资料加盖公章并胶装,密封报送)。
(一)报价函(格式自拟,报价须体现下浮率及报价金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报名要求所涉及到的资料;
(四)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若有)。
十、参选文件的递交截止及比选时间:
(一)参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中午12时00分。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盖章密封和加写标注的参选资料,比选人不予受理。
(三)资料递交地址:
地 址:海口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十一、比选办法
(一)比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参选人报名不足3家的,则重新发布比选公告。中选候选人将于比选工作完成后进行公示,中选结果将于公示期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选人,未中选人则不另行通知;
(二)综合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1)。
特此公告
附件:1.综合评审评分标准
2.技术服务合同
****
附件1:综合评审评分标准
1、资格审查
序号 | 资格审查评议内容 | 参选单位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 |
2 | 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 |
3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 |
4 |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本单位所缴纳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加盖公章) | |
结 论 |
注:(1)在表中的各项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2、评分权重
(1)价格指标(30分)
(2)项目团队(20分)
(3)经营业绩(20分)
(4)服务方案(30分)
3、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分值 |
1 | 价格指标 | 所有参选单位报价的平均值为基数、报价接近平均值的得30分,依照报价与平均值的绝对值排位名次从总分值当中每排位靠后一名得分递减3分 | 30 |
2 | 项目团队 | 1.项目负责人(满分8分) 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8分; 本项满分8分; 2.其他人员配备:(满分12分) ①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加6分,本项满分12分; 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20 |
3 | 经营业绩 | 参选单位自****至今承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业绩,每个10分,满分20分。 证明材料:参选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20 |
4 | 服务方案 | 根据服务的各阶段,如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时限保障措施、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工作制度、人员安排及岗位职责、廉洁从业措施、保密从业措施等描述,流程合法,过程清晰。 (1)方案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实施办法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服务措施完善,可行性高得20-30分; (2)方案思路一般、内容一般,实施办法一般,操作性一般,服务措施一般,可行性一般得10-19分; (3)方案思路差、内容差,实施办法差,操作性差,服务措施差,可行性差得1-9分。 | 30 |
合计 | 100 |
附件2: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项目名称: XXX项目
委托方(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受托方(乙方): XXX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X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技术服务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乙方依据项目设计文件,按照水利部、地方现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方案审查要点等规定,完成 X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专家审查相关工作;协助甲方完成报告报批相关工作。
二、履行方式
甲方按期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编制报告所需的基础资料;按期申请支付工作费用。
乙方根据合同与委托要求,在甲方按照合同第三条规定内容提交相关基础资料后,按期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准确合格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合格标准由取得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批复意见为准。
报告批准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6份,电子文本(PDF格式)一套。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提供以下基础资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含电子版);报建文本(含电子版,附图应包括总平面布置图、竖向分析图、剖面图等相关图件)。
(2)项目岩土工程勘察等地质资料。
(3)项目用地红线图(带设计标高)、现状地形图、基础设计等资料(土地补偿与拆迁安置等情况及相应费用标准)。
(4)协助收集项目所在地生态与水土保持规划、土地利用现状(规划)图、“三区”划分等基础资料。
(5)投资估(概)算书。
2、应由甲方提供的项目报审有关支持性文件:
(1)提供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咨询函等立项批复文件。
(2)提供报告书报送所需的企业与政府其他相关支持性文件。
3、应由乙方完成的工作:
(1)乙方根据合同、委托要求及相关技术规定,在甲方提供所有资料齐全的基础上,在 XX 天内保质完成水土保持报告(送审稿),并取得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批复意见。
(2)若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所有齐全的资料,则完成水土保持报告(送审稿)时间顺延。
四、保密事项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一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验收及评价方法
水土保持方案采用通过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审查方式进行验收。
六、合同暂定价款
1.本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专家评审等相关各项费用(含税费用)合计暂定价为¥ XX万元(人民币XX),咨询费中已包含方案评审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费用外,甲方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结算价:根据《关于开发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计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用*(1-下浮率)后的金额和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概算批复中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用*(1-下浮率)后的金额两者间金额最小的为结算价。
2.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下,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请款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合同暂定价的20%作为预付款;
3.交付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正式稿,通过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审核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至结算价的80%。
4.政府相关部门出具概算批复函并且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请款,甲方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向乙方付清余款。按多退少补原则执行。
5.乙方应当在甲方申请支付每一笔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申请付款。
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了解本合同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的情况及其可能出现的合同风险,因政府原因致使项目资金未能落实而导致本合同价款不能如期支付时,乙方同意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7.甲方申请支付本合同价款时,因政府相关部门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拨款程序造成支付拖延,不计取任何利息、滞纳金,也不视同违约而支付违约金。
8.乙方(XXX)委托XXX全权代理本项目水土保持服务费收取和开具发票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XXX自行承担。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 XXX
银行账号: 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XX
开户银行:XXX
七、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条约定, 乙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每延误一天,甲方扣乙方合同价的5‰,但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违反本合同第二、三、六条约定, 甲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付款时间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另行按合同价的1‰支付乙方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八、合同解除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
(二)因政府行为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审理。
九、项目联系人及承担责任
甲方指定 XXX 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XXX 。乙方指定 XXX 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XXX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组织和监督项目实施;
(二)保持双方的合作与沟通。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其它
(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下页无正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 乙方:XXX(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地址: | 地 址: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
致:点击登录查看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XXX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单位,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代收款工作。该委托代理单位的授权为:代表我单位与你单位进行代收款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代收款过程中,该代理单位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单位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单位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
代理单位名称: XXX
代理单位法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单位:XXX
委托单位法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水土保持监测)
项目名称: XXX项目
委托方(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受托方(乙方): XXX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 包 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承 包 人(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就承包人承担的 XXX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确保工程监测质量,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XXXX。
1.2工程监测任务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符合相关要求。
1.3监测工作内容
1.3.1主体工程建设扰动、破坏地表和植被面积的监测;
1.3.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变化情况监测;
1.3.3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效益监测,即径流、泥沙拦蓄量监测;
1.3.4水土保持林草成活率、生长情况监测。
第二条:提交监测成果资料的时间和份数
2.1该项目的监测工作定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本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开展全线调查,制定监测实施方案与计划,对项目重点区的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测,在每个季度末期编制季度监测报告,直至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若因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时提交成果的,则每逾期一日,发包人扣减本合同约定合同费用的百分之一,若造成其他损失,则承包人负责赔偿。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2.2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按技术要求编制的实施方案、监测季报、监测报告各3份(纸质版)及电子版(PDF的形式)、监测作业现场照片,并对监测成果质量负责,若因监测成果有质量瑕疵,则由承包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且无条件双倍返还发包人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三条:合同暂定价及付费方式
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XXX 元(大写人民币:XXX)。
结算价:根据《关于开发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计算水土保持监测费用*(1-下浮率)后的金额和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概算批复中的水土保持监测费用*(1-下浮率)后的金额两者间金额最小的为结算价。按以下方式支付:
3.1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请款经甲方同意,且乙方提供监测实施方案后,甲方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乙方合同暂定价的20%作为预付款;
3.2乙方完成的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监测工作,且提交经甲方及水务部门书面认可的全部监测报告后,甲方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80%;
3.3待政府部门审批财务决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向乙方付清余款,按多退少补原则执行;
3.4乙方应当在甲方申请支付每一笔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申请付款;
3.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的情况及其可能出现的合同风险,因政府原因致使项目资金未能落实而导致本合同价款不能如期支付时,乙方同意不追究任何责任。
3.6甲方申请支付本合同价款时,因相关部门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拨款程序造成支付拖延,不计取任何利息、滞纳金,也不视同违约支付违约金。
3.7 乙方(XXX)委托XXX分公司全权代理本项目水土保持服务费收取和开具发票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XXX自行承担。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 XXX
银行账号: 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XX
开户银行: XXX
第四条:不可抗力
4.1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地震、海啸、政府政策、决策重大变更等。
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3因不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4.3.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
4.3.2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3.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3.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提供本项目监测所需的资料和文件等,并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
5.1.2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费用。
5.1.3监测过程中的任何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调整合同费用。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监测费,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发包人不支付多发生的费用。
5.1.4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停、窝工,工期顺延。
5.1.5承包人为本项目编制的成果报告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
5.2承包人责任
5.2.1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要求及该项目设计单位监测要求进行工程监测,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
5.2.2在工程监测前,提出监测纲要或监测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一起签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3监测过程中,根据该项目现场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监测工作的意见,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4在现场工作的承包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5乙方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测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2.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人。
5.2.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作其他用途。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合同生效后,承包人未进行工作的,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承包人同意无条件解除合同,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费用;已进行工作的,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承包人同意解除合同,监测费以实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下达开工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未进入现场开工监测作业,经发包人催告,承包人在发包人催告的期限内,仍未开工作业,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3由于承包人提供的监测成果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承包人不在发包人指定时间内进行补充完善或经补充完善后仍不合格,发包人可另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补充完善,所发生的费由承包人全部承担;或因监测质量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承包人赔偿应造成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双倍返还发包人所支付的费用。若涉及犯罪的,承包人应负责法律责任。
6.4监测工作完成后,如发包人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或方案、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及其它建设条件的,需重新修改或调整监测内容时,双方应作出正式的变更手续,调整合同费用。
6.5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监测成果,发包人可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扣减应支付承包人的费用,同时,承包人每延期一日提交监测成果的,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暂定价5‰的违约金;若发包人无故推迟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承包人支付逾期支付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6.6监测工作完成后,发包人、设计单位及审计部门如发现现场工作量与监测成果不一致的,而承包人在监测工作过程中未按本合同约定第五条约定办理监测工作变更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费用。
6.7双方应对该项目监测工作的资料、数据、监测成果报告等材料严格保密,应对双方相互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不得向双方之外的任何人泄露,更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否则按合同暂定价的30%支付另一方违约金。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另一方全部损失。
第七条:合同解除
7.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7.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费用,经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催告的期限内仍未支付合同费用且没有正当理由予以说明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3承包人将其负责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分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7.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需加盖骑缝章,如果是受托人签字,应向对方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8.4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
…………………下页无正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 乙方:XXX(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地址: | 地 址: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
致:点击登录查看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XXX公司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单位,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代收款工作。该委托代理单位的授权为:代表我单位与你单位进行代收款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代收款过程中,该代理单位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单位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单位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
代理单位名称: XXX公司
代理单位法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单位:XXX公司
委托单位法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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