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应急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全部类型四川宜宾2024年09月04日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罗龙工业园。
2.2规模及投资额:根据《宜宾市****
2.3计划工期
2.3.1设计计划工期: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2.3.2施工计划工期:****前竣工验收。
2.3.3 计划总工期:463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2.4.1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所包括的消防水泵房(生活用)、消防水泵房(演练用)、矿山巷道、总平(不含场平土石方及场地地基处理工程)、 综合培训大楼、综合训练楼、综合训练馆、天然气管沟、化工生产装置实训区废水池及防火堤、隔堤等图纸所示所有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和价格清单。
2.4.2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内及红线范围外相关配套的施工图设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总平(含景观、道路、管网、场平、挡墙及边坡治理等)、建筑、结构、消防、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幕墙、室内外装饰装修、专项设计(绿建、节能、工艺设计等)、相关室外附属工程,以及有关报批报建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配合工作,后续跟踪服务等。
注:设计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和《宜宾市应急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该项目位置较为偏远,周边配套不到位,投标人须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根据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1.已完成:提供施工图审图合格报告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图合格报告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时间为准;2.新承接或正在设计: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投资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1.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2.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投资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且均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7 日 0 时 0 分至 2024 年 8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网址:https:****。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5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宜宾市****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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