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殡仪馆灵堂环保祭品焚烧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襄阳2024年09月01日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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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HBRL-202408-HW016)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襄阳市****
点击登录查看灵堂环保祭品焚烧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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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点击登录查看灵堂环保祭品焚烧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
府采
购
法》
第
二十二
条规定,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益
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H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等政策。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
业),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监狱单位声
明函》。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
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成交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
府采购合同融资。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
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
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
供声明函);
(6)
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 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单位印章的书面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领取,人民币400元/份,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本人身份证原
件、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并加盖
公章,格式见公告附件),否则其报名将不予受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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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50万元;
5. 最高限价: 50万元(报价超过该预算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7. 供货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8.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 合同履行期限: 配合新建灵堂建设周期,保证安全施工安装完成,具体按采
购人指定时间;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君
10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襄阳市高新区团山大道183号
联系人:
张部长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融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3号经信委综合楼2单元401
联系人:
李经理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李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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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
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
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_人,营业收入为_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
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_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_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7MMnd5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
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居民身份证号
备注
本人已获悉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如由于本人所代表的企业未
能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责任由本人(
公司)承担。
我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领取人:
报名时间: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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